為進一步鞏固河長制工作取得的成果,今年,臨汾市將以打造生態強市為指導方針,緊緊圍繞河流水質提升和水生態建設治理目標,進一步完善機制、強化水質監測,全面開展河道綜合整治,加強水源地管理保護,確保河長制工作扎實深入。
完善工作機制,加強督查執法。一是完善河長制機制,狠抓河長和巡河員政治站位、責任擔當,使其認真履行職責,嚴格按照《河長巡查制度》規定,與巡河員一起對所管轄河段開展聯合巡查,特別是對入河排污口、生活污水、工業污水、農業面源污染以及河道垃圾、違法采砂等水環境污染問題進行認真巡查檢查,切實做到守河有責、守河負責、守河盡責。二是加強巡河檢查隊伍建設。縣鄉兩級河長辦每月將對巡河員檢查記錄的完整性、翔實性進行監督檢查或抽查,對未按規定巡河或巡河不認真、不負責或弄虛作假的,嚴肅追究責任,確保巡河員嚴肅認真履職;加強考核,各縣(市、區)將切實保障巡河人員工資發放,每年對巡河員巡查情況進行考核,獎優罰劣,末位淘汰。三是完善督查執法機制。進一步建立工作督察機制,對巡查中發現的突出環境問題,建立問題清單和整改臺賬,提出整改措施和時限,凡整改不合格的,將進行約談問責;進一步加強水環境執法,加強水環境在線監測監控體系建設,加強汾河河流水功能區和入河排污口監督管理,深入開展水環境專項執法和集中整治行動,全面推行水利、住建、國土、環保、公安等部門執法聯動,堅決打擊破壞水資源、危害水生態、影響水安全的水環境違法行為。
強化水質監測,加快治理步伐。一是加強排污口水質監測管理。各縣(市、區)將及時調整監測方案、加大財政投入,做好入河排污口水質監測工作,確保實現全覆蓋。二是加快水污染治理。對臨汾市入河排污口通過采取敷設截污管網、建設提升泵站、生態溝渠、人工濕地等措施進行整治,確保全部達標排放,污水處理廠排放廢水達到地表水V類標準,工業企業排放廢水達到相應地表水功能區質量標準。各縣還將圍繞水污染治理目標,發揮屬地治理責任,針對工業排污環保部門要加大整治力度,嚴格執法監管,對存在偷排現象的企業,一經發現,將嚴厲查處;住建部門將加快推進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進度,于12月底將全部完工,并將很快制訂城鎮、農村排污口的整治方案,逐步消滅污水直排現象。
全面開展河道綜合整治。一是持續開展清河行動。進一步加強河湖管理保護,維護河湖健康生命,對河道內“亂占、亂采、亂堆、亂建”等河湖管理保護突出問題開展清四亂專項清理整治行動,對淤積嚴重且影響人民生命安全的河段進行清淤,同時對違規排污的入河排污口進行規范整治。二是保持河流生態基流。全面落實市管河流生態基流調度方案,加快推進中部引黃蒲大支線、引沁入浮、禹門口東擴及配套縣域供水等清水調引工程,用足黃河沁河水、用好地表水、嚴控地下水,發揮臨汾市“三河連通、水庫聯調”的水資源配置優勢,保障主要河流生態基流量,改善污染較重的汾河及其支流水質。三是加強母親河保護。以全面推行河長制工作、開展衛生城鎮和環境衛生整治創建工作、城鄉環境衛生綜合整治工作為契機,全面開展全民保護母親河系列活動,在全社會倡導水生態保護意識,爭取社會各界的人士廣泛認同和大力支持保護母親河的行動。
加強水源地管理保護。臨汾市各級政府和部門將全面推進城鎮飲用水源地達標建設,采取PPP模式實施龍子祠水源地生態保護工程及臨汾市引沁入汾至堯都專線水質提升工程,保障市區飲水安全;大力實施農村飲水安全鞏固提升工程,加強水源封閉管理和巡查檢查,加強縣級水質檢測中心運行管理,使臨汾市農村飲水安全狀況得到根本性改善。二是加強泉域管理保護。進一步加強龍子祠泉、郭莊泉、霍泉、古堆泉四大泉域執法檢查,重點在泉域重點保護區內查處擅自新建、改建、擴建的違法行為,查處煤礦和非煤礦山越層越界開采行為,查處違法傾倒、排放工業廢渣和城市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及其他廢棄物的行為,查處擅自打井、挖泉、截流引水等行為,努力改善泉域生態環境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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