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生態保護紅線劃定;啟動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環境準入清單編制。
——完成太鋼不銹鋼股份有限公司燒結機尾氣超低排放改造。
——兩家1400萬噸產能鋼鐵企業,3家8400噸/日產能水泥企業,4家280萬噸焦化企業,完成物料(含廢渣)運輸、裝卸、儲存、轉移、輸送以及生產工藝過程等無組織排放的深度治理。能源結構調整
——完成散煤治理9.11萬戶,其中,“煤改氣”2.89萬戶、“煤改電”1.84萬戶,集中供熱替代0.06萬戶,其他清潔能源替代4.32萬戶。
——城市建成區劃定為“禁煤區”,“禁煤區”范圍內除煤電、集中供熱和原料用煤企業外,禁止儲存、銷售、燃用煤炭。
——淘汰燃煤鍋爐193臺20蒸噸及以下燃煤鍋爐,合計307.9蒸噸。涉及供暖鍋爐“煤改氣”的,在氣源有保障前提下有序推進,并按照先立后破原則做好取暖銜接工作。
——制定激勵政策,引導燃氣鍋爐進行超低氮改造。運輸結構調整
——積極推動創建城市綠色貨運配送工程。2018年鐵路貨運量力爭比2017年增長10%左右。
——機場、鐵路貨場啟動新能源車更新,制定實施方案。
——推動在物流園、產業園、工業園、大型商業購物中心、農貿批發市場等物流集散地建設集中式充電樁和快速充電樁。用地結構調整
——全面完成露天礦山摸底排查。對違反資源環境法律法規、規劃,污染環境、破壞生態、亂挖濫采的露天礦山,一經發現依法予以關閉。
——新增渣土車必須為新能源車輛,并采取密閉措施。現有渣土車輛全部采用“全密閉”“全定位”“全監控”的新型環保渣土車,建立倒查機制,對違法渣土運輸車輛,還將追溯上游施工工地責任。
——減少化肥農藥使用量,增加有機肥使用量,實現化肥農藥使用量負增長,提高化肥利用率,2020年達到40%以上。工業爐窯專項整治
——開展拉網式排查,建立各類工業爐窯管理清單。
——鑄造企業按《鑄造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征求意見稿)》中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進行改造。 VOCs 專項整治
——對涉 VOCs 排放企業再排查,對已經改造完成的219家企業加強運行監管,確保設施正常運行。禁止建設生產和使用高 VOCs 含量的溶劑型涂料、油墨、膠粘劑等項目。
——23個加油站安裝油氣回收在線監測設備。重污染天氣應對
——對鋼鐵、建材、焦化、鑄造、有色、化工等高排放行業,制訂錯峰生產方案,實施差別化管理。
——對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實施更新,黃色、橙色、紅色預警級別污染物減排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0%、20%、30%。能力建設
——新增煙氣排放自動監控設施6套。化工、包裝印刷、工業涂裝等 VOCs 排放重點源納入重點排污單位名錄,安裝煙氣排放自動監控設施,完成20家試點。
——建成機動車遙感監測系統省、市三級聯網平臺,并穩定傳輸數據。
——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實現省—市三級聯網,確保監控數據實時、穩定傳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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